关于信息公开
信息公开的范围
第八条 公司本部和各直接出资企业主动公开信息包括:
(一)基本情况。主要反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,以及公司历史、规模实力、组织架构等方面的内容。
(二)经营管理动态。主要反映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调整、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、重要人事变动、重大决议;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、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、重大并购和项目动工竣工等信息;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
(三)公共关系。主要反映公司接待来访、出访活动、重大活动和重要合作等相关内容。
(四)社会责任。主要反映公司举办的体现企业文化、企业公民责任的重要活动,如慈善公益、捐资助学、绿色环保、员工关爱、质量安全、阳光宣言等内容。